建始县谭镯:夯实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治、社会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理体系中最基本的治理单元。乡村治理在新形式下的“压舱石”作用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体现愈加明显。与此同时,乡村振兴的大幕已经开启,抓好乡村治理进而加快乡村振兴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因此,强化基层村级治理矢在弦上、势在必行。
建强----强化乡村基层组织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有力引擎,其领导能力是衡量基层党组织效用发挥的重要指标之一。加强村支两委班子整体功能、整体合力是强化基层组织的必然要求。配齐配强过程中要提高正确选人用人标准,突出政治素质,注重依事择人,做到人岗相适。此外,强化乡村治理队伍业务知识素养也是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重要方式,要通过定期召开“书记论坛”、基层党建工作培训会等方式,对乡村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培训,为乡村综合治理提供组织、人力支撑。
聚力----统筹乡村资源要素
基层综合治理需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村级内生力量。乡贤是乡村社会拥有强大正能量的新生群体,是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宝贵民间资源。乡村矛盾纠纷化解中需进一步整合“乡贤”人民调解员队伍,突出本地人解决本地事的作用,通过该种化解方式不但会减少成本消耗,而且还能达到更好的化解效果,从而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变焦----聚焦乡村治理焦点
传统治理模式中治理焦点过大,群众参与意识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如何将小事聚焦、细事校准是新治理模式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整体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落地的同时要紧盯村民百姓最迫切、最关注的问题,使村级治理的视点“缩小”、“下移”。通过书记遍访以及“百村行”等沟通交流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村民的合理关切,并通过“一户一清单”管理制度归纳村民的实事、难事,做到事事有记载、件件有响应。
回溯----回归乡村群众主体
乡村善治之路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健全村民自治的乡村综合治理体系。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性决定了村级组织只是其中的一环。因此,不能再走过去命令式、安排式的治理老路子,而是兼顾村民合理诉求,调动群众自治积极性,找到群众意愿与政府行为的最大公约数。使屋场会、村民小组会在村民自我管理中发挥有效的作用,由过去的自上而下的单循环转变为上下互动的双循环,让村民成为治理的主体,回归社会治理的本义。同时,在乡村振兴的大环境之下更是要兼顾本地生态效益,使绿水长流、青山常在,让发展利益留下给村民、流传给子孙,真正做到基层治理由村民参与、发展成果由村民共享。
乡村振兴要实现稳步推进,离不开良好的社会治理作为保障。面向未来,乡村治理方式一直在完善、乡村治理实践一直在行动。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成为创新推动新时代乡村善治的有力注脚。